医院见死不救致男童惨死,谁之过?
2007-07-13 17:43
7月4日下午,不满两岁的男童龙圳在深圳家中意外被钢管插入肛门。接着,父母带着龙圳辗转五家医院,数家医院却以没有小孩肠镜等理由拒绝接收。次日,因为延误治疗,孩子停止了心跳。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年仅2岁的他惨死医院?谁又该承担责任?这是一个个案,还是医疗体制的普遍问题?在痛心之余,此事不能不引人深思……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在这种医疗体制下成了牺牲品,记得以前就有过没有带够住院押金,而院方就拒绝手术,最终病人死亡的报道。是的,医院也是赢利单位,可是它的特殊性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它的一个疏忽不是去政府机关办公务,今天人不在明天再办,这一搁浅就是一个人的生病呀。所以,这类事件发生的时候不得不叫人高声呼吁,这样的事件到底是谁之过呢?
家长的伤心,孩子的死亡,一个幼小的生命仅仅是因为没有小孩肠镜而拒收失去了生存的机会。而在事后的调查当中,有关部门指出医院没有作出认真的检查,有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现在很多城市的医院里喜欢挑一些含金量高,风险低的患者治疗,推来推去,最后推到不能推的医院来擦屁股,已经成为很常见的事情。要知道你们推的不是一个皮球,这样的时间耽误很可能就让患者错失了一份最佳的治疗机会。
年仅两岁的小生命就这样无助而痛苦地死去,这让人无法不感到痛心,也无法不感到愤怒!到底有什么规则,能让医院一推再推?到底是什么样的体制,能让白衣天使们见死不救?到底有什么制度,比年幼的生命更加重要?
又是一起医疗纠纷,又是一个逝去的鲜活生命,又是一个破碎的不幸家庭……当我们的社会逐渐对这一切麻木起来,我们的良知又在哪里?人性的光辉是否还会存在?是否还会感受到人道的力量和对生命的尊重?
就像小龙圳的父母所说,希望别的孩子不要再这样无辜地死去……
PS:真不知道如果是自家的娃还会不会如此,某些医生们你们难道就真是铁石心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