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只不过如浮云,芙蓉姐姐快乐还是痛苦
2007-11-04 18:08
希望这个题目没有侵犯◆,芙蓉姐姐的律师不会因此而将我告上法庭。我想,既然是公众人物,是明星,就不会在乎社会舆论。为此,我在写这个题目前经过了深思熟虑,不能说她好,也不能说她不好,那只能是中立,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来讨论一个人,或者说一些事。
芙蓉姐姐把网络闹得翻天覆地,我却不知此人如何模样,直至今日才在百度里面搜索一下,果然是名声赫赫,不同凡响。她居然还有官方博客,不过我按照博客地址去查看,很可惜,出现了:“你需要升级您的flash播放器,芙蓉姐姐官方网站需要Flash8或更高版本,. 请按 这里 下载。”只好在一个名为“全球商人博客”中找到了一个“芙蓉姐姐博客”,并且阅读了里面的内容。
芙蓉姐姐是不是自恋呢?
对于一个人是否是自恋,可能只有心理医生才能看出来,单凭几张贴在网上的照片来肯定可能太过草率了点。很多人诋毁她,但马上有人出来反驳,说一个弱女子的自恋是伟大的,相反她的直白戳到了某些人的痛处,还说她与周星驰都是爆发于大学生的极度关注,所以应该加强当代大学生的审美教育。这个自称是“芙蓉姐姐的博客”的人这样写道:芙蓉姐姐的自恋其实很正常,不过把话说出来了放在网上而已。语言流畅自然,明显是受了三毛张爱玲等那一辈文人的影响。在现在,很多人需要倾诉而没有合适的人能耐心的倾听。很多上网聊天的人的目的正基于此,而与网友的倾诉往往是断断续续的,而且绝大多数倾听的男人都心怀不轨,总想用你所说的各种信息来推测你是否是美女,有无男友,有否可能见面或者一夜情之类。所以我觉得博客就像匿名发表的日记,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自会有真诚的感兴趣的人来和你做精神上交流。我觉得芙蓉姐姐的本意只在于此而非出名。只是她发错了地方,现在的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是虚伪没人性爱嫉妒没头脑没信仰,崇尚先小人而后君子。
照我们现在的分析,这个博者应该是属于她的粉丝类的,我们姑且就叫“她”为粉丝吧。
粉丝说,芙蓉姐姐审美观是一流的。甚至拿出一套特别的理论来说明芙蓉姐姐是有眼光的人,是有特别技术或艺术的人。还说,女人是男人的替罪羊,中国没有承认人体美,有人痛斥芙蓉姐姐“胸大无脑”,其实她就是一种人体美的表现,还扯到东西方的文化,说女性身上只有母性是伟大的。
这位“粉丝”如果不提到作家,或许我也不会有这个题目。“粉丝”说,现在是某些女性在引领男人社会转折的阶段,很多女性开始进入男性赖以为优越和固守的自命清高的最后领地,如文学,艺术等这一些对女性有着最深偏见的领域,男性开始谩骂了。因为这些领域不像体育政治经济那样让男人不得不服输。他们开始把绵绵,木子美等一些女性主义作家称为“下半身作家”,如果这么说中国从古到今的男性作家哪个不是“下半身作家”?包括当代呼声很高的贾平凹,王小波,更别说金瓶梅之类的了。只是因为在文学中一个最主要的主题就是性。男人写性就是着眼于人性的大作家,女人写性就是体验小说,就是“下半身作家”?何其荒谬!事实上,男人写爱情几乎都会写性,而只有女人才可以心无杂念的写爱情。艺术就更复杂更难说得清了。女人是行为艺术的天然优越表演者。它是一个新生的概念。很多男人就开始不舒服了。他们脸皮内外的表情总是不一致的。很多的中国人已被培训成工作的机器而不自觉,不仅没有一点艺术的认知,也没有一点肯定自己的勇气。
我真的不想把这位“粉丝”的长篇大论转过来,这样显得特别的占有我的篇幅,但我们可以从这位“粉丝”的文字中看出来,芙蓉姐姐的出名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半点水分。
芙蓉姐姐是不是有才华?
据我所知,芙蓉姐姐只是网络出生的,也就是说,是网络造就了她。那么,我举一个小例子,就如我前些天的博客,很多人认为是很有水分,这是无可避免的事实。为什么呢,比如说新浪刚开设博客功能的时候,我们在家里闲着没事,把自己的几张图片处理过后贴在上面,然后弄些特别的语言,我就坐在电脑前拼命的刷新,每天自己来提升点击率,一天一万,百天就百万,再找几个朋友帮我吹捧,不就成了网络名人。
那么,我们看到了芙蓉姐姐的才高八斗了吗?看到了她关于审美的论文了吗?还是看到了她获奖的作品?如果说什么也没有,那不就等于是操纵出来的,如果说光着屁股也叫人体艺术,那么我们都拍几张光着屁股的照片贴在网上,然后就拼命的包装,不就也有一大帮人来说好说坏。“粉丝”们说,芙蓉姐姐 一直默默无闻的在做公益相关事宜。那么,她做了什么伟大的公益事件呢?是研究了几颗导弹,还是损款建了几所希望小学,还是写一部网络教育的小说。什么叫为社会做贡献?鲁迅、袁隆平等人才是为社会做出了一点贡献的人。
听听芙蓉姐姐是怎么说的吧。芙蓉姐姐:我应该算网络才女,我讨厌别人把我划为网络红人,只要有其他所谓“网络红人”出现的舞台,我是拒绝参加的,从中我也得罪过很多人。我之所以和网络红人划分界限,当然是因为我有区别他们之处,我自信,我有才华,我展现的是我最真实,最自信的一面,我多才多艺、唱歌、跳舞、表演、主持、写作、演戏……我的才华得到了很多专业人士的肯定,我是靠实力而不是几张简单的照片。
芙蓉姐姐是不是真的把广电总局逼疯了?
我认为那些把一些小事利用在政治上,进而达到炒作的手段的人,是很高明的。看看网站上的新闻,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以“内容格调低下”为由,叫停重庆电视台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然后是深圳卫视《超级情感对对碰》因芙蓉姐姐的“千娇百媚”让广电总局再发一道禁令。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又因播出画面过于血腥,甚至涉及某些挑战道德底线的内容,让广电总局不得不第三次抛出死签。
两周时间,三道禁令,广电总局一改往日说了白说的风格,为自己的执行力度作了回明证。同时,也让广大的电视节目消费者们另眼相看、拍手叫好。
占用观众的黄金时间,弄一些常人都会的东西,也叫高尚的道德,还要拍手称快?媒体当然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这件事,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这个黄金时间来拉广告,赚一大笔。而那些有芙蓉姐姐标点符号的节目是谁在看呢?未成年人?中年妇女?还是她的粉丝?
既然是广电总局下了禁令,还要播出,还以为是很有艺术品味。不停的炒,不停的在网上发布东西,人们都厌倦了。广电是一个什么部门,那是国家媒体的总机构,把一些个人行为衬托在政治文件上,太显得“自恋”了吧。
“粉丝”还说,广电总局与其在一个平台上设路障、堵窟窿,还不如下大决心,实行电视台分级制。让想买书的去书店,想买情趣用品的去计生用品店,想买日用品的,再去最大的百货商店。不同级别的电视台面对不同消费需要的观众,目标明确,产品自然最能满足消费需要。当然,电视台分级需要许多具体细致的工作,比如收费制度、比如对未成年人加密、比如节目的监管。但是,这些毕竟已经是操作层面的细节。大的方针定了,细致的具体工作也就有了方向。好像这个人,比广电的人还要精通管理体制,他所提出来的这些问题都是有道理的,也必须去这样执行。当然,提出意见是可行的,但为什么要加在某个人身上呢,不会显得小题大做了吗?
为此,我认为,不管是网络红人也好,名星也好,作家也好,要懂得反省自己,不要认为自己的运气来了,或是弄点炒作手段就可以糊弄社会,或是一昧的视社会反驳而不顾。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名利只不过如浮云,社会可以让你名扬天下,也可以让你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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