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找找吧---------春天啊你在那里
2008-03-19 03:15
帮我找找吧---------春天啊你在那里
小店的门前一群穿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在吹快的跳着橡皮筋,唱着她们的心声——春天在那里春天在哪里春天在………
按节气推算,现在又是春天了吧。春天应该是草长莺飞花开春暖的呀,可惜我感觉不到!善良的人儿呀。如果你方便就帮我找找吧—春天你在那里—
现在先看一份合同吧!
合同书
甲:刘少柳
乙:陈荣光
兹有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合作办厂事宜,具体达成以下共识及条件
(一)乙方以现有塑料再生机一套连同现有相应生产配套,经评估折合为人民币伍万元正,作为股金投入,甲方以投入资金贰拾肆万元。
(二)每股设为人民币捌万元为壹股,共设为肆股,甲方叁股,乙方占壹股,乙方股金不足壹股,仍按照每股捌万元分享股权股利,不用再支付不足余款。
(三)经营期限从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止。
(四)乙方截止合同签定日前,所有以前厂的债权债务慨和甲方无关,甲方无义务替其承担债权债务,甲方在合同签定生效日起开始履行其股东职责。
(五)在共同合作期间,厂方的债权债务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和义务共同分享利润,帐目采取统收统付为保证厂的正常生产运转,在一年期间中双方均不得挪用或支出资金,一年时间到结算双方即分红应得的经营利润。
(六)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因乙方之前未了结的债务影响正常生产,乙方必须承担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七)如日后生产规模需要扩大,以双方注入资金大小重新评估。(短期流动资金不算)
(八)设会计,出纳每月统计一次。
以上协议经双方共同认可一致通过,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即日签字生效。
甲:刘少柳
乙:陈荣光
2003年6月1日
上面是2003年6月1日签订的一份到今年2008年5月30日才到期的租凭合同。但早从2003年7月底已各存实亡了。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荷坳派出所,横岗玮嘉印刷厂房东刘少柳
本人于2003年5月8日与被告人刘少柳承租员工宿舍一楼(六间)作不干胶纸、小百货以及员工饭堂经营,详见合同。同年7月底,被告人刘少柳认为其房屋低价出租而提出解除合同,当时本人提出归还交给被告人刘少柳7000元的场地装修费,并接管本人所购买的厨房设备以及小百货内的雪柜、货架柜等折合人民币陆仟元,被告刘少柳对本人要求没有同意,本人也不肯解除合同,没过几天,被告人刘少柳单方面采取一系列违法违约行为。
2003年8月2日被告人(刘少柳将本人使用的电话线切断,)4日搬走小百货货架,至使两张收据,一张发票丢失,本人即到荷坳派出所报案,民警作了记录,并没有处理意见。
2003年8月8日被告人刘少柳向本人收水电费,0本人不同意,9日,被告刘少柳强行切断水电不给本人使用。
2003年9月1日,被告刘少柳抢走本人冰箱及冰箱内的货物,店内抽屉有现金5000元丢失,一张发票也不知去向,当时本人妻子一人在场,对被告刘少柳同伙的两名保安员的行为进行阻拦,然而反而被他们拳打脚踢,致使本人妻子头部、脚部等部位受重伤,随后本人妻子拨打110报警。荷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以经济纠纷为由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并告知本人可向法庭起诉,然后本人再拨打110,荷坳派出所民警再次到现场并带妻子到派出所作记录。
2003年10月4日晚约6点半,妻子到爱联去看病,10时半左右回去时发现其中三间百货店及仓库门被撬开,(刘少柳承认是其带领两名保安所为,电焊烧开三个门)妻子拨打110报警,报龙岗公安局荷坳派出所作记录,当时店内存放价值十多万元不干胶纸材料,现金一万余元,小百货(约值6仟元)厨房、饭堂用具(约值4仟多元)以及一家七口的日常生活用品衣物等,在作记录时,由于妻子惊慌,把十多万元的不干胶纸误说为十多万元现金,派出所民警即对妻子进行恐吓,说妻子报假案,要拘留等等,叫妻子站在一边,
并把妻子的金耳环除下拿走,本人患有心脏病,在先等不到妻子的消息后于当晚12时许到派出所,并重新作了详细记录,次日凌晨3点多与妻子返回爱联,途中又被抢劫,妻子的金耳环被抢走,搞到一家不得安宁,无家可归,此后再也没有回去雅达印刷厂,出来时一家七口每人只传了一套衣服走。而暂住爱联。
2003年10月22日,妻子再次到雅达厂时,发现以上所列货物不见,再次拨打110报警,后来民警告知所货物被搬到另一处堆放,并说报假案。
事发后,龙岗公安局荷坳派出所不予立案处理。请问,被告人刘少柳强行解除合同,为经济合同纠纷不予立案是理由的话,被告人刘少柳因此至人重伤也可以不立案吗?强行霸占财产也可以不立案吗?
事发至今三年了,本人曾多次到政法及司法部门上诉,要求主持公道,给予处理,直至2006年4月18日收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不予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2006年7月13日又查询,110说再去派出所。7月14日上午本人再去荷坳派出所,姓裴的组长又用恐吓的口气,说想扣留本人,好在有个副所长客气叫来巡警队长做记录,但我认为比较重要的话他就不记录,最后本人要求他把申诉书和记录的订在一起,我才签字,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处理,我妻子和5岁小女儿跪在市大门口,市政府有人来接申诉书,然后就叫深圳市荷坳先进派出所去市委,荷坳派出所也说回去马上处理,回来以后,派出所说市委没有文书下来,市委也没有派人下来调查,去派出所几十次无效。2006至2008查询110两千次以上,叫本人去派出所,队长说从今天之后再来就属扰乱派出所之罪。
本人从2003年,将家里房子做抵压代款来维持生活,暂住爱联,想早日解决处理,仅这个月内我就带着七岁的女儿去过市民中心三次,漫长的四年多过去了至今还没解决,现暂住房改为小店,一家七口过着拮据的日子。敬爱的市长啊,您能想像到一个背井离乡我现在的日子吗?敬爱的市长啊,伸出您有力的温暖的手帮我一把吧!好让我也能在四季如春的深圳感受到阳光的温暖!
李惠红 陈荣光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也是中国公民。为何中国的法律就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驱散我头顶的鸟云呢?
听从别人的主意,我妻子也曾和6岁小女儿跪在市政府大门口,市政府也有人接申诉书。然后就叫深圳市荷坳先进派出所去市委,也说派出所不处理就躺在他们的门口。荷坳派出所也说回去马上处理。结果是泥牛入海。这样反反复复,几十次。就这样我心中希望之火在一次次点燃。我老婆最后有试过躺在派出所门口四次了,有很多人围观,到现在还是没处理。希望又一次次被湮灭。
从2003年来,我将家乡里的房子做抵押贷款来维持生活,暂住爱联,现把暂住房改为小店。一家七口过着拮据的日子。
和着外面的歌声。身边的电视里也传来有关基地组织最新报道。在我的耳际仿佛有个声音高叫着:随我来吧,我让你快意恩仇……
但我知道篝火永远比不上太阳,我多么希望感受一下在四季如春的深圳和阳光的温暖!
200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