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人民永不畏惧;权势,我们永不屈服
2008-03-25 22:09
邪恶,人民永不畏惧;权势,我们永不屈服
我们是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农民,我们一年多来为自己维权,然而由于状告的是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现任村支书单维灵的违法事件,该支部书记多年来挖空心思收刮百姓、套骗国家巨资,财大气粗,用巨款贿赂官员,从上到下全有巨大保护伞,且和黑社会相勾结,致使在我们一年多来的维权中各级政府主管官员却对其违法行为极力袒护,政府的故意不作为让我们丧失了信心,同时我们也正在遭受着单维灵的打击报复。痛定思痛,我们只有利用传媒来监督有关政府的为民执政行为,望大家紧紧地盯住那些头顶国徽的官员都在干着什么!下面是我们维权的艰难之路,望网民仔细观读,更望媒体给予高度关注。
一、朱庙村村民朱文胜维权被多次遭打
六旬老人手送血状风雨路
追记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一花甲老人土地维权的艰难诉状之路
2007年11月12日凌晨5点多钟,天还一片漆黑,此时,一位怀揣血状到省城控诉本村支部书记不法行为的老人,正孤单的行向去省城车站的路上。突然,随着一声紧急刹车,一辆豪华轿车拦住了老人前进的去路,车门唰的打开,这时从车里唿的窜出四名彪形大汉,头戴头罩,手持木棒,一齐上前围住手无寸铁的老人。立刻,伴随着一阵噼哩啪啦的棍棒声,老人的哀嚎划破了整个夜空……
原来,这位老人名叫朱文胜,今年60岁,家住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他状告的是本村支部书记单维灵毁坏本村基本农田近500亩的特大违法案。
如果来到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一不小心就会知道该乡有位闻名遐迩的村党支部书记单维灵。他自任朱庙村支书以来,黑白两道,本村群众路见单维灵都颤颤巍巍,本乡乡级政要也要惧他三分,更有甚者,对某些乡级干部轻者臭骂,重者毒打,被伤害者却敢怒而不敢言。
那么,这位60岁的老人为何吃了熊心豹子胆去告发他呢?究其原因,这样的村官在朱庙村为非作歹、非法占用并毁坏群众的大宗土地,群众早已对其狠之入骨。推翻村霸的阴暗统治成了众人的心愿。然由于单维灵擅拉关系做保护伞,以致于民告官,何其难,难于上青天。
最终还是党的政策英明,2007年9月25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当记者问到这一行动是不是只会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时,政府的回答让全国人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在农民朱文胜看来,现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同时,告发犯罪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朱文胜老人更是抱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亲自送出了多封告发村霸单维灵有关土地违法案件的信件。内容如下:
“㈠朱庙村卢井队塘路沟东有一宗230余亩的村民承包地,同时又是县乡人民政府立牌的基本农田保护区,2007年2月间,单维灵突然租赁多台挖掘机、推土机等,将230余亩绿油油的麦田夷为平地,未经依法批准,开挖成养虾池,然后以其妻的名誉,注册为‘灵珍水产养殖公司’。接着又以产业调整之名骗取国家巨额支持资金60万元。㈡如法炮制,同样未经依法批准,单维灵在200余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所谓‘新农村’,每间向建房户收取地皮费1000-5000元不等。单此两项就合计毁坏基本农田近500亩。可见单维灵目无国法,视土地如儿戏,想怎样破坏就怎样破坏,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国土资源部曝光的16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相比,毫不逊色。为了维护我们朱庙村群众的权益,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望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朱庙村书记单维灵的刑事诸方面责任。”
自此之后,经过凤台县有关部门几次调查核实,朱庙村支部书记单维灵主持挖成养虾池的近230亩地块属基本农田低洼地,调查结果含糊其辞,不了了之。朱文胜对此感到不服。因为2002年-2005年几年间省、市、县小麦科技攻关现场会多次在这宗基本农田地块召开,现在咋就摇身一变成了基本农田低洼地,难道可耕地挖成养虾池之前,上级有关领导都曾到现场检验过不成。本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的信念。随后,忿忿不平的朱文胜老人又踏上了艰难的征程。就在这时,发生了开篇的惊人一幕。然而这只是朱文胜一家人拉开悲剧序幕的开始。
2007年11月13日晚,朱文胜正在其兄朱文珍家门口和哥哥维修大门,这时从庄外风驰电掣般闯进一辆豪华轿车,直冲正在维修大门的朱文珍家门前,飞下四位神兵天将,不由分说,上前就对二兄弟一阵毒打,当场朱文胜血流满面,头上裂开一个大口子,其兄朱文珍左臂被打断。四人走时又恶狠狠的抛下一句话:“以后还再敢告状,小命不保!”此时的朱文胜老兄弟俩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两人当场哭成了一团。就在第二天到乡派出所报案受到冷落后,兄弟俩害怕黑夜的再次来临,然而时光留不住,第二个黑夜又降临了,朱文胜心怀恐惧,把自己家的正门紧锁,拿了一床破被褥忐忑不安的睡进了自家旁边肮脏的猪圈里,眼巴巴地盼着天赶快亮。然而,就在晚上8时30分左右,四辆摩托车再次光顾到朱文胜的家门前,当发现朱文胜家门紧锁确定房内无人时,同去的四人叹息道:“今天这老不死的躲过去了!”之后扬长而去,到支部书记单维灵在街道上开办的“月牙弯浴池”领赏去了。
纵观事态发展的整个过程,朱文胜一家人多时间、多地点遭到毒打。可见,朱文胜一家人本自不量力,硬是拿鸡蛋去自碰石头。然而细想想老人失地之痛后这一路走来也是硬逼出来的。村官们有理讲理,身正不怕影斜,通过打压、恐吓等手段强迫百姓们不让说话,诚然社会主义◆政治在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也就荡然无存。
对朱文胜投诉的这桩实属全国范围内的特大毁坏基本农田案,到目前为止,县及以上有关部门领导也来调查过,群众的举报属实。面对恶劣形势,狡猾的单维灵又使出金蝉脱壳、舍车保帅的伎俩,把毁坏基本农田的罪责突然推到现才假托的虾池承包人计文炳这个替罪羊身上,为自己逃脱法律追究、保住支书宝座画出精彩的一笔。而相关部门也心照不宣,说朱庙村“新农村”建设的200余亩基本农田经过了审批,为其尽极配合开脱;针对养虾池毁坏230余亩基本农田要求其一复耕,其二象征性罚款了事。可见,有关部门置国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土地违法案件“既查事、又查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不能以罚代刑等相关高压政策于不顾,处理问题抓小放大,只讲现象、不求本质,使“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效大打折扣,充分透视出有关部门不能让人信服的执政能力。大块的基本农田用地必须经过省或中央审批,如果朱庙村“新农村”建设用地省级曾经审批,那么《凤凰台报》﹙县级报刊﹚为啥所言“省市级还在究其责任”?200余亩基本农田挖成养虾池如果权属承包人所为,那么又是谁出谋套骗了国家支持资金60万元的巨款?……多多的疑点使身心受痛的花甲老人迷惑不解。可怜受害人朱文胜老人现仍正被逼得东躲西藏,生活在生存都时刻遭受严重威胁的噩梦般的生活之中!
二、尚塘乡朱庙村朱文胜等状告村支书的违法事实
(一)
凤台县尚塘乡单维灵散布
倾资100万元欲摆平特大毁坏基本农田案
——毁坏基本农田500余亩的安徽省凤台县朱庙村书记单维灵口出狂言
正值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前后,此时此刻,如果微服私访,走进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便知道该乡朱庙村党支部书记单维灵,是一位红得发紫,肥得冒油,财大气粗,无所不能,出人头地的人物。我们抱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现向各相关部门举报,请求各相关部门在本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及时立案查处,并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那么,请看这位村干部怎样的了得:
一、胆大妄为,擅自改变大宗耕地用途,毁坏基本农田200余亩。
朱庙村卢井队塘路沟东有一宗200余亩的村民承包地,同时又是县乡人民政府立牌的基本农田保护区,2007年2月间,单维灵心生一计,突然租赁多台挖掘机、推土机等,将200余亩绿油油的麦田夷为平地,开挖养虾池(附下图),然后以其妻的名誉,注册为“灵珍水产养殖公司”。接着又以产业调整之名骗取国家巨额支持资金,就这样,单维灵通过权力,把农民集体土地资源,一步一步地演变为个人财产,害了农民,发了自己。可见单维灵手法高明,谋划有方。

二、盘剥农民土地,集乱开、乱占、乱破坏,滥捣换于一身。
为了村部日常有充足的活动资金。几年前,朱庙村书记单维灵巧施妙计,利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机会按全村总耕地亩数的8%(即420余亩)提留后,村部把其中的3%返还给各联队经营,剩余的5%(即270余亩),全部做为朱庙村单维灵支配,在把这块地划定为朱庙村科技园并征得国家近百万元资金,建齐固定式喷灌设施后,村支部书记单维灵以每亩每年300元的价位向本村群众出售这片耕地的使用权。如此一般,朱庙村单维灵的“小金库”财源滚滚。然而船底的耗子最敏感,伴随着新政策的出台,他钻窟打洞,又对这宗270余亩村提留的基本农田进行丧心病狂的“手术”。
㈠乱开发,乱占地,农田水利设施遭破坏。
几年前,这一宗土地,其中在朱庙村部南边和东边的200余亩,由国家出巨资近百万元,建设了地下水管固定式喷灌设施,为农业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单维灵生财有道,于2006年底,其未经批准,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擅自将这些设施中的部分管道拆除一空后,把这些良田的地皮,以每间1000—5000元不等的价格,强卖给农民建房(附下图),单维灵这一行为,既长期侵占了农民的土地,又掏空了农民腰包中的钱,实在是一损俱损。据内部人士透露,单维灵从这次强占和强卖土地中,至少牟取不义之财约80余万元!目前,尚有100余亩土地因未有买主而抛荒,其惨状令人目不忍睹。

㈡霸梁换柱,为单维灵轮窑厂“生出”了土源。
单维灵轮窑厂原是70年代末建设的乡镇企业,90年代他通过关系垄断了窑厂的生产经营权。近20年来,这个窑厂吃掉良田100余亩,失地农民苦不堪言。由于取土资源已近枯竭,神通广大的单维灵又霸梁换柱,他用村部提留支配的270余亩中的30余亩基本农田,与单维灵轮窑厂附近的郭王村前郭联队耕地兑换成功,如此又为窑厂“生出” 了土源,使单维灵轮窑厂能够再延长破坏耕地近5年的黑暗时光,到现在为止,置换后距厂东80米处原属郭王村的基本农田又已被取土挖掉3亩多﹙附下图现场﹚。况且在目前,粘土实心砖被国家明令禁止,但单维灵无视法规,仍然我行我素,继续造成有限的土地资源无法失而复得。

综合可见,单维灵目无国法,视土地如儿戏,想怎样宰割就怎样宰割,上述各项共计毁坏基本农田500余亩,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声势浩大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伊始,国土资源部曝光的16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相比,更胜一筹。土地违法,只是单维灵违法犯罪的冰山一角。为了维护我们朱庙村群众的权益,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望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朱庙村书记单维灵的刑事等多方面责任,我们正在急切地关注。
另附:(“破坏土地”司法解释中毁坏土地“相关案件”可比对出“单维灵”的滔天罪行)
吴利平非法占用耕地案
【案情】
被告人:吴利平,男,47岁,农民,福建省厦门市人,住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石浔村顶宫边42号。2001年2月14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吴利平为挖塘养虾,于2000年7、8月间采用向他人租赁、置换的方法,取得了位于本村新爆山边20余亩基本农田的使用权。2000年9月2日至7日间,被告人吴利平未经申请,即请杨××(男,同安区人)用挖掘机将该农田挖成两口虾池。经同安区测验管理站测量队实施测量:两口鱼塘共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21.35亩,被占用的耕地经同安区农业局派员现场考察,鱼塘范围内的耕地耕作层已被破坏,用于构筑塘岸,现塘底高低不平,田间排灌系统已遭破坏,根据现状,已不能进行正常耕作。案发后,被告人吴利平潜逃,后于2001年2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审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吴利平犯非法占用耕地罪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吴利平的主观恶性较小,能投案自首,并积极对被破坏的农田进行复耕,具有悔罪表现。要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利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21.35亩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利平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吴利平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依据不足,不予采纳。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01年7月1日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吴利平犯非法占用耕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大胆回扣建设项目款
光环下的罪恶
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支部书记单维灵劣迹大盘点
单维灵系安徽省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党支部书记。92年其通过送礼从平民一跃成为村主任。两年后通过班子整顿、排斥异己,挤坐了支部书记宝座,独揽了大权至今。几年来,他通过高压统治,欺上瞒下,逢场吹捧,造假作秀,追赶时风、形象工程等手段,骗取了淮南市党代表、安徽省劳动模范桂冠。但下面一系列事实都让人不敢苟同。
一、摧残◆、侵犯◆
1、摧残◆主要表现:17年村务财务不公开、政务财务一把抓,独往独来;村队班子青一色,全部是自己的亲信和心腹;勾结黑势力,雇佣保镖和打手,对持不同政见者实行跟踪管理。长此以往全村人人自危,万马齐喑,社会主义政治◆荡然无存。
2、侵犯◆打人逞疯狂。
(1)在“太岁”头上动土,对单维灵来说也是小菜一碟。2003年尚塘乡党委书记吴奇与乡长刘佩龙闹矛盾,单维灵在大众广庭之下,对吴奇一打二骂三胁威。因为单维灵县里有人,吴奇只好偃旗息鼓委屈调动工作。单维灵因此名声大振,扬眉吐气。
(2)尚塘乡人大主任李国敏,尚塘乡全国青年星火计划带头人朱其彬均不知何因,竟在公众场合惨遭单维灵的殴打。单维灵欧打干部和名流的目的,是以毁坏他人名义来显示自己的威风,让人亲临其境地感到单维灵是个惹不起的人!
3、单维灵殴打辱骂平民百姓如同家常便饭,但所不同的是手段更加残忍。就是把“奴隶”用胶丝袋套上头,很多人一起殴打。用这种方法被打的人有:①水牛李庄妇女XXX;②袁井队袁老八儿子;③杂姓庄朱文胜妻子被单维灵打断三条肋骨,住院花2万多,至今未讨任何说法;④村民单井和因与单维灵发生争执,单维灵与其打手将单井和绑架到村部、轮流毒打,乡政法办到场也未能制止;⑤单塘坊单立志因维护其自主经营权,遭单维灵殴打,至今有家不能归,等等不胜枚举。
二、经济问题情节严重,贪污资金1000多万元
4、95年,单维灵以办肉牛养殖厂为名,以每亩地100元的标准向农民强行摊派50多万元,结果不到一年人走厂空,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农民空手无获。
5、96年,单维灵强行集资70万元,办螺丝厂,结果又以失败而告终,帐也没算,款也未还,不了了之。
6、自92年至今,单维灵独揽了尚塘乡轮窑厂承包大权,因其财大气粗,致使承包费流失了几十万元。 同时其间他更是强迫本村奴隶到窑厂进行无偿劳动,疯狂喝吮百姓血汗,俨然成了奴隶主。
7、2006年,单维灵通过关系,以办花生油厂为名,骗取省市支持资金400多万元,生产不到一个月就宣布破产倒闭,单维灵从一兴一衰中,捞了多少油水,无人问津。
三、剥夺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专打损害农民坏主意
8、99年单维灵与时任乡长的刘佩龙以产业调整之名,先后坐飞机多次,到黑龙江考察,决定抄麦改种马铃薯1000亩。并由单维灵垄断强销薯种、化肥、农药。仅此一次单维灵牟取差价利润9万元,结果小麦抄掉,马铃薯无收,农民损失极为惨痛,单维灵发了一笔难民财。
9、96年,擅长出人投地的单维灵,下令将全村13个自然村大小树木砍伐一空,然后向农民强行摧销4万棵银杏树苗,每株购销差价2.5元,合计非法所得10万元。结果不到一年树死财去,农民遭殃。
10、按政策,农村“四旁”植树,谁栽树,谁管理,谁所有”,但单维灵利用职权,将这些成材的树木,背着群众卖给蒙城县力巴乡刘小庙刘长贵,不仅树款被侵吞,还从中吃回扣6万元。
11、本村打锅王队至蔡庄队生产路上的成林大观杨其收益是准备修桥的。本村人买给3万,但单不卖,最后2万元卖给尚塘信用社刘杰,结果树款被挥霍,还从中吃了回扣1万元。
四、以地寻生,与民争利
12、2006年,单维灵以产业改革之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抢夺卢井队群众承包的良田近200亩,开挖养虾池,先挂牌自己的妻子经营管理,后改为计文丙租赁。单的这一行为,不仅掠夺了农民的土地,改变了农地用途,还从中捞取巨大好处,骗取国家资金60万元。
13、2005年,单仍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名,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农田200亩,然后以每间地皮1000-5000元的价格强卖给农民,占农民的地,掏农民的钱,可谓是机关算尽。
14、土地二轮承包期间,单维灵按8%的比例,从村总土地5000亩中截留400亩,由村里经营收益,以每亩每年300元之价出租给农户经营,单因此成为集体经济里的大地主,几年来以地牟利100多万元。
五、敢碰计生高压线,乱罚乱收好大胆
15、计生问题“一票否决”,但这对单维灵只是耳旁风,钱多的多生,钱少的少生,无钱的不生。是朱庙村计生工作的通病,曾多次被点名批评,尤其是在罚款问题上随意性大,出口成章。村中近两年罚款合计72万元。对于这些罚金,单维灵采取多收款少开票和不开票,不上交的手段,坐收坐支,截留贪污。
六、生财有道,雁过拔毛
16、搭车收费情况严重。2002年农村电网改造,政府规定每户收195元,而单维灵却强制村民每户缴纳260元,从中非法夺走农民的钱8万多元。
17、借公行私,无孔不入。
①2004年,单维灵通过关系向淮南市委书记陈世礼(已被双规)行贿10万元,争到建校资金90万元(市60万元,县30万元),但实际使用资金60万元,下余30余万元被侵吞。
18、2006年朱庙村在建设有线电视网络,按规定每户只收几十元,而单维灵每户收了100元,仅此一项就赚了近20万元。其他向修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也难逃此劫。
七、称霸一方,涉嫌犯罪
19、多年前,单维灵以帮助推销为诱饵,诈骗河南省一商人价值2万元的苇席,该商人气得死去活来,一时成为朱庙村的大新闻。
20、07年5月间,单维灵伙同他人,盗得奥迪A6高级豪华小轿车一辆,藏在自己家中,后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不知查没查,问题不了了之,后来,此车没再出现。
21、驾车致死人命,罪犯十年现身。99年单维灵去河南考察旅游,在淮北市西郊的回途中,将一位年约60多岁身背棉花的老人当场轧死,然后负罪逃逸。至今10年过去,才由乘车同路人逐渐传开。
八、人丁兴旺,财富万贯
22、单维灵的老婆侯灵珍原来一名“地道的农妇,不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办法,使她摇身一变成为凤台县水利局大闸翻水站的正式职工,坐在家里一天班也未上,每月骗取国家800多元!
23、04年单维灵的儿子单成高考落榜,单通过时任张集镇党委书记的刘佩龙,以巨资买通了被录取的考生和学校,以狸猫换太子的手法,上了安师大。07年1月单维灵的女儿单佳佳没有高中毕业,单维灵通过金钱买通有关部门急“造”了一份高中毕业证骗到了女兵入伍条件。然女兵入伍十万里选一!土生土长的老农民想都不敢想的“白日梦”,但在朱庙村支部书记单维灵手里却易如反掌的能成为现实。而且此女入伍去北京军区不到半年,单维灵又打通关系把她调到南京军区,现在并混入军校。单维灵的一直系亲戚扬言说:“我们亲戚里辈辈都有做官的了,谁想告我们都没门!”有人就单维灵的老婆几十岁被招工进事业单位,不上班拿工资和儿子上大学、女儿参军三件事询问单,你怎么这么有办法?”单答:“办法很简单,就是钱!”
24、单维灵到底有多少钱,不是一般人可以计数的,但能看得见,摸得着的资产有:①97年在自庄建了一套皇宫,造价二三十万元;②06年又在新村耗资40万元建一套三层楼房;③03年在凤台购商品房一套价格40万元;④05年在南京购一套住宅,花80多万元。作为无一技之长的普通人,为什么能成为资产千万的富翁?答案是“权”,而且是不受制约的权。
25、高级豪华小轿车年年换新,自单维灵主政以来,共更新高级豪华小轿车五次,除多年耗油不计外,每部车都流淌单维灵奴隶的血和泪!
上述单维灵八个方面的25个问题,触及了党和国家多项法律法规,但对单维灵这个绿得泛光,红得发紫,坏得透顶的村霸、权霸来说,没有一部是生效的法律,所以光环之下才有罪恶的发生,谁敢摸摸老虎屁股,本案能否得到有效查处,考验了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我们拭目以待!
(三)敢碰计划生育高压线
我们是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群众,曾向多级计生主管部门举报本村支部书记单维灵目无党纪国法,违反党的政策,对抗上级指示精神,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顶风违纪乱收费。按照计生政策,村级无权收取计划外超胎生育社会抚养费,而朱庙村置政策于不顾,2006至2007两年间多次在本村及上海等地外流人口中,大量收取计划生育抚养费数额达上百万元。他采取收款不记帐或多收少记账等手段欺骗上级,更严重的是他指使村会计单立武在向本村其中70多计生超胎户收取计生抚养费时全用信纸打白条,把近百万元截留挥霍,就是记入村帐户上的款数也不如实上缴乡财政。乡计生办人员到我们村查计生工作时就有部分群众举报向村缴款不给相关手续,也没入账的事件。为此,受到乡领导的点名批评,之后单扬言一定要整治乡分管计生工作人员,致使乡级无人敢查。
单维灵收取计划外超胎生育抚养费标准为:一胎1万元,二胎2万元,三胎3万元,多胎再加收。下面简举几例:计文焕、朱振怀小儿子朱东,卢银兄弟俩均为二胎,每人各缴2万元,朱文敏大儿子大伟二胎缴7000元未入账,朱振英两个孙子都一胎人均缴1万元,单红宇三胎缴1.5万元……等等不胜枚举。单维灵还很会利用手段收费,对某些超生户高喊罚4万,结果只要交村里3万,村民还认为单维灵对他网开了一面。朱庙村超生户多达上百户,收款数额巨大,但单维灵只向乡里缴款3万多元,不到实收的3%,剩余部分哪去了?我们请求多个部门及时对尚塘乡朱庙村入村帐的计生收费的数额,进行调帐审查,对收款未入账的进行暗访缴款人核实,以证我们反映的属实,给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以彰正气!
(举报人:凤台县朱庙村群众 当时举报日期是2007年11月18日)
但各级主管部门很长时期以来对我们的举报毫无反应,直到2008年3月20日我们获知某些主管领导,伙同朱庙村妇女主任等一行人,就在3月20日对朱庙村近几年来计划生育超生户逐户上门打招呼,并恐吓这些超生户,如果以后上级来该村调查此事,你们都要说村里对你们的计划生育抚养费罚的少,其中某些户更要说没罚了事,可千万千万不能报原来村里収取的那个大数字呀,不然到时候有你们这些人好受的。
这就是自上而下各级主管部门针对此事件给我们的回答!
三、单维灵的做官之道
单维灵多年当村支部书记以来,经常向别人炫耀自己为官的经验之道:当村支部书记一年能捞30万,群众怕打,一打就送钱!同时千万需要挖空心思、钻窟打洞,向各级政府争来多项建设项目,给相关领导数万、数十万元回扣,这样就能拉住无数领导做保护伞,从此就能牵住上级的鼻子为所欲为。他曾多次与自己的亲信自豪的扬言,我为什么多年来很容易就能搞到那么多建设项目,秘诀是:我搞到100万元建设资金,基本上都给主要领导身上花去50万左右,请问——哪个领导不喜欢帮我搞项目工程?哪个领导又能敢逃脱不给老子做靠山?
四、单维灵具有巨大保护伞,有关领导对其极尽保护,可能怕殃及自己吧?(以下是各级部门对其土地违法事件的反应)
(一)凤台县县报《凤凰台报》对此事的报道原件共1页
(下面照片1)

(二)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出示给我们的敷衍调查材料共2页
(下面照片2、3)


五、当我们接通知从凤台县国土资源局领到以上局里对此案件的调查见面材料时,我们的心凉透了,既感到可悲但又感到很可笑:社会?!-衙门?!-官场?! -金钱?!-权利?!……
但是:“ 邪恶,人民永不畏惧;权势,我们永不屈服!”
我们立刻对县局的调查见面材料提出——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内容如下: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朱文珍、朱文胜等,住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
被申请人:凤台县国土资源局
事由:因不服被申请人《关于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朱文珍等同志反应情况的见面材料》(下称“材料”),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依法提出复查,请予受理。
复查请求:1、举行听证会,勘测土地现场;
2、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等行为责任并处罚款。
事实和理由:《材料》产生于2007年8月23日,9月28日接到《材料》时,工作人员让我签收时间是8月23日,凸显蒙骗的阴谋。细看《材料》不难发现,与其说是查处单维灵土地违法行为,不如说是为单维灵歌功颂德,全篇尽极开脱责任的溢美之辞。《材料》全篇只事无俱细的描述现象而不揭示事物的本质。单维灵的行为有多少含金量,有多少合法性,只字未提。让人雾里看花,搪塞有余!
一、凤台县国土资源局枉法渎职,观点偏袒,只讲现象不讲法律
1、被申请人两次到朱庙村调查,不仅未让被查人单维灵回避,反而迎前陪后;两次接受单维灵的吃请,一次在尚塘集,一次在王桥“单维灵植物油有限公司”中。哪里有利可图,哪里就有贪账枉法行为的发生。
2、被申请人向土地违法当事人单维灵出示了申请人签名的信访件,所以才遭到单维灵的打击报复。2007年9月24日,单维灵指使心腹单毅对信访人朱文胜家属进行三次辱骂,10月2日单维灵指使心腹计文丙、卢保全对信访人朱文珍进行威胁殴打。因此,被申请人难逃枉法渎职之责。
3、关于在农民承包地开挖养虾池问题是文过饰非。一是《材料》认定开挖虾池的土地为122亩,而被承包户承包的土地统计为近200余亩(应进行实测);二是《材料》认定开挖虾池的土地是低洼地,常年积水,广种薄收。这个“劣质地”的评价是单维灵一人之言,而实际上是县、乡立牌保护的基本农田,而且市、县02-05年间多次就在这块基本农田上召开“小麦现场攻关会”;三是所谓村支两委研究并不是金科玉律。朱庙村两委均为单维灵人马,权力关系使他们团结得牢不可破,何况这个班子是一言堂,单维灵叫谁死,谁就不敢活;另外,村支两委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土地执法机关,而且它的行为应当接受群众的监督制约,他们研究决定不是依法批准行为;四是所谓与计文丙补办了租赁手续一说,是变相侵犯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的一种行为,是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追查对象,何况未经依法登记,更何况可以造假。五是基本农田开挖成养虾池单维灵是祸首罪魁,就是他指使自己妹婿二保独揽挖土、卖土(每车40元出售)工程,竣工之后,本认为能赚点钱的单维灵妹婿逢人却叹息道:乖乖!我就落个白忙,钱都叫俺哥(单维灵)逗去了!
总之,单维灵擅自开挖虾池,不仅侵害农民自主经营权,更违法了《土地承包法》、《土地法》、《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单维灵巧立名目,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农田保护区建设新村住宅问题。
这里更是为单维灵美言辩护。(一)是朱庙村有13个自然庄,其中200户1000口人左右,且房屋密集的有9个。这些庄上的房屋多为90年代始建的砖瓦结构,成新高,更重要的是农民承受力弱。如果现在就大刀阔斧的拆旧建新,不仅不现实,而且旧宅没有腾空,良田又被占用,浪费了土地资源,其冒进的动机是政治的资本和大殓钱财双丰收;(二)是所谓村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多次议论纯属造假,并非事实。在单维灵转权跋扈的朱庙村什么样的假造不出来,况且村支两委无权批准。如此大宗农田用地必须经过省级或者中央批准,这样的红头文件县国土资源局不会不知道吧?可见单维灵有犯下了滔天罪行;(三)是《材料》详细描述了“新农村”规划的美景和大谈了节约土地资源的良苦用心,看了让人发腻;(四)是《材料》说建设新村每间交1000元作为公共设施费用。那么由单立强代交的几家每间5000元,朱其彬5000元,该如何解释。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新农村六项要求和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自愿、农民自力、国家支持建家园的三项原则,单维灵未经依法批准,利用职权,违法占地建设并从中谋求好处的行为,应当咎由自取。
以上主张请复查并采纳。谢谢!
此致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朱文胜、朱文珍等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六、再经多次艰难曲折,在我们的追究下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又过了近两个月只对养虾池一事在《淮南日报》上公示的处理结果原件共1页(照片4)
(照片4)
本期报纸印发于07年11月30日

七、我们对淮南日报公示的结果表示痛斥后再次向各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变更申请,但现在早已无人再理。(材料如下)
谁做了保护伞 故意放走了“食人鱼”
我们是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群众,2007年以来我们曾联名多次向各级相关部门举报该村支部书记单维灵不顾党纪国法,未经依法批准,擅在县立牌保护的基本农田上开挖养虾池,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已经认定了朱庙村主持开挖基本农田成养虾池达122亩(面积大大缩水,同时另挖邻村黑河村基本农田多亩。)
根据上述结论,凤台县尚塘乡朱庙村支部书记单维灵身为我村第一领导人,胆大妄为,目无法纪,视土地为儿戏。我国《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同时,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而朱庙村的毁地面积已是这个法定范围的数10倍之巨。综上我们认定:毁坏基本农田的罪魁祸首朱庙村支部书记单维灵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33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条款之规定,单维灵已完全具备了“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的充分要件,有关部门应依法给其此严惩。
然而,建立在以上县查特大毁地事实的基础上,县国土局对其处理结果是一复耕、二罚款的轻淡处理,而丝毫不提及违法犯罪,何况就连这样的处理结果实施起来也未见行动。其一,县有关部门给举报人见面材料上出现挖养虾池是经过村支两委研究、群众同意……。一些实属之后假造的推脱言辞,但退一步说,就算是事实,难道两委就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其二,更加让人费解的是,在11月30日的《淮南日报》第2版关于此毁地案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06年10月,计文丙等三人未经批准擅自与尚塘乡朱庙村卢井队签订合同,开挖122亩耕地作养虾池。由于该地是基本农田此行为违法,故处罚:(1)责令当事人15日内自行纠正其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2)按耕地开垦费1倍的标准处以罚款48.80万元。”可见,这样的处理结果是把承包人计文丙等3人张冠李戴、本末倒置的错定为毁坏土地的主要责任人,如此计文丙也就堂而皇之的当起了替罪的羔羊,有关部门却抓小放大、避重就轻,故意使第一条大鱼——村支部书记单维灵漏网,把单推到了一边,决定书对单只字不提,极尽开脱,掩护该案的“头号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真不知庭院深深深几许?更何况县局查证并公布的事实是村支两委经过研究把养虾池挖好后发包给计文丙,村又与计文丙订立了合同(县见面材料可证)。现怎么《淮南日报》上摇身一变成了承包人与卢井联队签订了合同?黑河村24亩基本农田挖成养虾池又是谁出面进行村级间签订了租赁合同?“灵珍水产养殖公司”的命名又是利用了谁家老婆的名字?诚然,毁坏土地的直接责任人单维灵难辞其咎。然而他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又套骗了国家项目支持资金60万元巨款!可悲!可笑!可叹!……
无独有偶,凤台县国土局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在网上公开曝光的“凤台县顺天轮窑厂”、“凤台县益民轮窑厂”二毁地案与本案毁地程度诸方面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然县土地局对其均作出“造成部分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结论,依法逮捕了两厂当事人。前后比对,形成了惊人的反差,虽然单维灵擅拉关系作保护伞,手中有巨款可以通神,但政府也应依法办事。更不能有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等工作行为的发生。
鉴于此,我们上书向上级领导反映,望上级领导对该特大毁坏基本农田案进行行政复议。希对土地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到位,既严肃查事、又严肃查人,及时追究单维灵的刑事责任!而不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更不能找找替罪羊了事,该追究违法违规者责任的坚决追究。谢谢,敬候佳音!
八、现在由于单维灵有多方面领导的极力呵护,收刮村里“奴隶们”的血本钱购买无数巨大保护伞,难怪我们十里八乡群众都在说:单维灵关系网——从市撒到县、与省联成片。
就在一年多来的群众控诉单维灵违法犯罪的过程中,政府不知咋啦,不但丝毫没有追究这个恶得淌脓的村支书的多方面法律责任,反而帮助他越腐越亮,一年多来,依次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户”、“02-07年度安徽省劳模”。
附报道:
欢送省劳模
2007年4月26日,凤台县总工会举行2002—2007年度省劳模欢送大会,欢送顾桥镇临淝村党总支书记刘志伟、尚塘乡朱庙村党总支部书记单维灵赴合肥参加全省劳模表彰大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乔云林出席欢送仪式并讲话,他希望两位省劳模以参加全省劳模表彰大会为新的起点,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劳模表率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立新功。(附照片5、6)

九、正是单维灵的财大气粗,更有政府有关保护伞的吹捧,直到现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刑案负身的单维灵,早已把全国轰轰烈烈的“土地百日执法行动”抛到了九霄云外,要不,为什么就在2008年3月8日的今天朱庙村土地违法现状仍是“涛声依旧”呢?
(附照片7、8)

朱庙村养虾池现在仍未动土复耕照片

看来:没有温家宝总理现场指挥,这块违法占地不会复耕?
十、敬请各位网友给予关注,能够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百姓提出好的意见和主张,更望各有关媒体能够给予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我们不畏惧邪恶,更不屈从权势,不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永不止步!我们现在向涉及调查处理该案的各主管部门提出以下质疑:
1、朱庙村所占近300亩基本农田兴建新农村须持有哪一级的合法批示?单维灵以每间地皮售价出售所得几百万元赃款哪里去了?
2、根据县调查证实村出谋开挖养虾池并与群众签了合同,那么200余亩基本农田非法开挖养虾池到底谁是“罪魁祸首”?追究了吗?是哪些人在包天对抗“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中央政策进行着肮脏的钱权交易?
3、朱庙村养虾池在形成处罚决定后转眼又过4个月之久至今为什么还没复耕?请问其间政府都在干什么?
4、48.8万元罚款落实了吗?属哪些部门执行、监督?
5、国家明令禁止的黑心砖为何单维灵轮窑厂继续生产而至今无人问津?我们反映该窑厂自承包16年来流失的几十万元承包费有关部门为何不过问?
6、任职期内如此“渎职”的村支书在08年的村换届中还有权当选吗?
7、20多年来村把老百姓的耕地提留400余亩,每年该地块收入巨资作为村里任意挥霍,合法吗?我们反映至今谁又清查了这笔巨款的去向?
8、计划生育超生社会抚养费国家明令禁止截留,为何朱庙村支书单维灵截留了近百万他却尽可以高枕无忧?难道他又从这笔巨款中抽出几张来收买了哪位“陈良宇”?
在此首先向关注此案的网民和各界传媒同志深表感激,更望有识之士利用网站给予公示于众,响应党的“十七大”号召,充分发挥媒体监督职能,我们特深深跪谢!【另附本地网上可查相关案件:1、安徽省凤台县非法占地太疯狂了(本县钱庙乡)2、巧取豪夺争耕地,村干部当开发商(本县朱马店镇)】
在此首先向关注此案的网民们深表感激,并深深跪谢!